​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实习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4-06-12浏览次数:68

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所有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和实训安全。

、所有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足够安全知识和技能,方可参与实训工作或学习。

、实训室钥匙由管理人员保管和使用,不得私配和外借。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实训室。学生实训期间指导教师要坚守岗位并履职尽责。检查、参观、交流等人员进入须有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陪同。

、管理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燃气、消防器材、操作工具等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指导教师上课前要进行例行检查,实习实训中心要进行经常性巡查和集中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安全实训标准后才能组织实训活动

、进入实训室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影响实训的其它物品,不得擅自动用设施设备,不得做出影响实训秩序的行为。

六、仪器设备运行中,实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实验实训,必须派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实训使用过后废液、废弃物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液直接向下水道排放。

、指导教师要在实训结束后组织学生“三清”( 清点设备和工具、清理废水废气废料,清扫场地),“六关”(关设备、关水电气、关空调、关窗、关灯、关门),并与管理人员办理交接。学生未经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停留和带出非个人物品。

、出现违规操作、设施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