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机制要求企业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的辨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减少事故隐患的存在,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但是,在现实生产过程中,有一些企业对“多层建筑的封闭式楼板存在孔、洞、缝隙”的隐患却忽视了。
大家都知道,易燃物料泄漏遇到点火源会发生火灾事故。泄漏量比较大的情形时,会发生流淌火。化工企业设备、管道安装后,如果未对存在或预留的孔、洞、缝隙进行有效封堵,当发生泄漏时,则易燃液体会通过这些孔、洞、缝隙而流向下层,从而引起多层火灾发生,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或更大的财产损失。
因建筑内的孔洞或防火分隔处的缝隙未封堵或封堵不当导致人员死亡的火灾,在国内外均发生过。在此方面,也有国标要求。
GB 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5.7.5条款要求: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的楼板应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且应有效收集和排放泄漏的可燃液体。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6.3.5要求: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因此,企业要加强对这方面的重视,在日常改造、改建完成后,要及时对孔、洞、缝隙进行有效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