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紧急切断阀又叫做安全切断阀,是指在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阀门会迅速的关闭或者打开,避免事故的发生。
XZV-92003紧急切断阀安装在液氨球罐的出口压力管道上,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41号 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这两台紧急切断阀的生产厂家应该取得“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紧急切断阀”的制造许可证,并通过相应的型式试验后方可生产相关的紧急切断阀。通过图2我们可以看到,此生产厂家只取得了“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的制造许可证,不符合质检总局的要求。
注:特种设备目录(2014版)中“压力管道金属阀门”的代码为7320,但是“紧急切断阀”的代码为F230,两者不属于一个类别的特种设备。
图:紧急切断阀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资质(2022.10月换证)
注:特种设备目录(2014版)中“压力管道金属阀门”的代码为7320,但是“紧急切断阀”的代码为F230,两者不属于一个类别的特种设备。
我们发现此问题后,特意咨询了当地的政府机构(特种设备管理办公室)并确认:符合特种设备目录的紧急切断阀生产厂家,其制造许可证在2021年以后换证时,应将“压力管道阀门制造许可证”升级为“紧急切断阀制造许可证”(见图)
《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第6.4.2条款:可燃液体的汽车装卸站应符合下列规定: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SH/T 3184-2017 石油化工罐区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第10.3.5.11条款:当工艺安全对紧急切断阀有防火保护要求时,在距离紧急切断阀 15m 之外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的现场操作开关,其接点信号应直接送至气动执行机构的电磁阀或电液、电动执行机构的 SD动作端子或相应的 SIS 系统,用于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手动关闭紧急切断阀。
《SH/T 3005-2016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第10.3.3条款:阀座及阀内件材质最低为316SS。
通过图6我们可以得知:液氨球罐进出口的切断阀的阀内件材质为为304+F46,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注:304阀内件与316阀内件在2.4MPa的工作压力下,耐温相差30℃左右,相差不是很大,至于规范为何要求材质最低为316SS,没有找到更具体的条文说明。
以上问题的风险我们不再详细赘述,以上规范的条文说明均有相关解释;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同车间一起对接了阀门的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制定了更换的计划。这些问题的背后原因很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没有掌握紧急切断阀的相关规范要求。希望大家能够吃透紧急切断阀的定义、设置、选型和制造的规范要求,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