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学习《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面》⑧ 法治兴则国家兴——如何理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文章来源:实习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4-12-31浏览次数:11

人类为什么需要法律?这个看似简单、想起来又很复杂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人们对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精神的追问。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法律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产生活的发展而产生的,特别是在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相对系统的成文法开始出现。法治是衡量文明程度的一把尺子,法治愈发达,文明愈进步。尤其是近几百年的世界历史表明,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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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最早的成文法

传说中国最早的法是《禹刑》,其性质相当于现代的刑法典,具体内容已经无法考证,在文献中有零星的记载。中国历史上最早有实物为证的成文法是《刑书》,公元前536年,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

《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在公元前18世纪制定颁布的,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最详细的早期奴隶制国家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黑色玄武岩石柱上,由序言、正文和结语3部分组成,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汉谟拉比法典》的颁布推动古巴比伦王国进入上古两河流域的全盛时代。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5世纪中叶罗马共和国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是已知罗马法的最早成文法。这一法律因刻在12块铜牌上而得名,包括债务法、继承法、婚姻法等方面,对奴隶主私有制、家长制、继承、债务、诉讼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规定,限制了贵族法官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的权力,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迈出坚实步伐。党的二十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对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法治道路坚定走

法治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与一个国家特定历史条件下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国情、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法治道路必然不同。从当今世界范围来看,并没有一条“包打天下”的法治道路,即使同在西方国家法治框架内,也存在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差别。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定要走自己的法治道路。

从历史看,我国法治道路有其形成的必然逻辑。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在摧毁国民党旧法统的基础上,开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比如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婚姻法、土地改革法、选举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设置了相应的司法机关,为我国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改革开放后,我们汲取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各方面的法律制度,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为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