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规范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2、《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3、《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 20698-2009
4、《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 3004-2011
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6、《常用风机控制电路图》16D303-2
二、相关知识点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6.3.9条第2款: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2、《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6.4.7 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11.4.2 排除有毒或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以及甲、乙类工业建筑的全面排风系统,宜与污染物浓度报警装置连锁,并应在工作地点设置通风机启停状态显示。
(征求意见稿中的7.3.2条,本条未做修改。)
3、《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 20698-2009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化工、石油化工工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设计。
5.6.9 事故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手动开关。
4、《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 3004-20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4.4.11事故通风的通风机电气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和室外便手操作的地点,其供电可靠性等级应与工艺等级相同。
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6、《常用风机控制电路图》16D303-2
三、小结
1、事故风机手动控制应在室内外分别设置。
2、按钮盒上应设置启停状态显示(1个绿色指示灯)。
3、室外开关的设置位置,相关规范的要求汇总如下:
仅工业通风提到了“外门的外墙上”,但HG和SH的规范反而提到的是“室外”。对于“外门的外墙上”如何把握,有不同的理解,也有人认为一定要设置建筑物外才算外墙。
目前,工业建筑的室外风机开关的放置位置目前有3种做法:
①房间外墙;
放在厂房疏散走道内,这种是最接近民用建筑的做法。
②封闭楼梯间内;
厂房高层内若未分隔,在进入或离开事故区域后,可第一时间在封闭楼梯间内操作。
③一层室外地面外墙上。
对于满足规范性来讲,最没争议。实用性可能不及前两种,安全性能会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