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EHS HOTspot公众号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些事敬的背后,往往都有监管存在育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因素。有效解决部门职责不清、责任悬空的问题,坚决消除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自区漏洞。实践证明,安全生产工作、仅靠内部自我管理、自我巡查、自我约束还远远不够。跨部门的相互约束试压,能够更好票安全生产意识这根弦,生产经营企业须要充分用好监督考核“指挥棒”的定海神针作用。
安全考核,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本应如同精准的 “指挥棒”,引导企业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朝着安全生产的目标有序迈进。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严格公正的考核流程,能够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他们的操作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然而,在现实的企业运营中,安全考核的 “指挥棒” 作用却常常难以充分发挥。须进一步统筹考核事项及考核办法、考指标、评分细则等。考核贵在精准,也难在精准。
对照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方式。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不断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指挥引领作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通过监督考核,客观真实反映属地和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实效、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真正发挥好监督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的作用,以高质量标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许多企业在安全考核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是较为突出的一点。一些企业的考核指标过于注重形式和表面工作,如安全资料的完备程度、安全会议的出席率等,而忽视了对实际安全绩效的考量,像事故发生率、隐患整改的有效性等关键指标却未得到足够重视。这就导致员工为了应付考核而做表面文章,真正的安全工作却并未落到实处。
考核过程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也严重影响了安全考核的权威性。在部分企业中,考核结果往往受到人情因素、部门利益等非客观因素的干扰,使得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员工和部门的安全工作表现。这不仅打击了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还容易引发内部矛盾和不满情绪。
安全考核结果的应用也存在不足。一些企业仅仅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而没有将其与员工的职业发展、培训需求等紧密结合起来。这使得考核结果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无法促使员工从根本上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考核这个有力抓手,有利于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把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是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决深层次矛盾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抓手。不过,在现实中,一些监督考核工作失真失准、甚至落人了形式主义的窠白,导致监督考核效果不佳。
要让安全考核这根 “指挥棒” 真正发挥作用,企业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核指标既全面又具有针对性,能够准确衡量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其次,要建立公正透明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和流程,杜绝人情因素的干扰,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将其与员工的薪酬待遇、晋升机会、培训发展等紧密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员工主动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安全考核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只有让这根 “指挥棒” 精准发力,企业才能在安全生产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充分发挥安全考核的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幸福生活筑牢坚实的安全防线。
一审一校:黄杨
二审二校:何玲
三审三校:雷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