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EHS之家公众号
根据可查到的安全生产数据及监管成效,结合事故率、监管力度、专项整治效果等指标,对各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如下:
一、评估依据
事故总量与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核心指标。
较大及以上事故控制:2021-2024年较大事故起数、重特大事故发生率。
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专项整治成效。
行业风险管控:高危行业(矿山、危化品、工贸等)事故下降幅度。
二、省级安全管理水平综合排名(2021-2024年数据)
第一梯队(综合表现优异)
江苏省:2021年亿元GDP死亡率0.0263人,同比下降14.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仅0.0089人。工贸领域事故控制较好,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事故。
浙江省: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降幅超全国平均水平,燃气、工贸领域重大风险防控成效显著。数字化监管(如“浙江安全在线”)覆盖率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较好。
第二梯队(整体稳定,局部需加强)
广东省:2021年亿元GDP死亡率0.014,工矿商贸事故同比下降16.9%。但交通运输事故总量仍偏高,需强化新业态(如储能电站)风险管控。
山东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089人(全国最低水平),危化品搬迁改造完成度高4。
建筑业事故多发,需加强高空作业和有限空间安全监管。
湖南省:2021年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评价位列全国前列(如岳阳市、益阳市排名靠前)。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仍需重点关注。
第三梯队(风险突出,整改空间较大)
福建省:2023年较大事故涉及半数地区(如福州、龙岩),高速公路事故集中。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薄弱,需强化乡镇船舶监管。
山西省:煤矿事故总量下降,但百万吨死亡率0.219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瓦斯治理和采空区监控需加强。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较高,但露天矿边坡坍塌风险仍存。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达标问题尚未完全整改。
三、关键问题与改进方向
沿海经济强省(如江苏、浙江):需防范新兴领域风险(如锂电池储能、平台经济)。
资源型省份(山西、内蒙古):重点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推广智能监测技术。
西南地区(如云南、贵州):加强地质灾害与矿难联动防控,完善农村自建房安全标准。
四、说明
数据局限性:部分省份(如西藏、青海)因公开数据较少未列入排名。
动态变化:2024年一季度全国事故总量同比下降36.9%,各省需结合最新趋势调整策略。
建议参考国家应急管理部及各省统计公报获取更完整数据。
一审一校:黄杨
二审二校:何玲
三审三校:雷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