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化工园区
据企查查官网显示,近日,中海油(东方)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金海波,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公司由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5%,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持股45%,前者为中国海油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近些年,中国海油不断布局新能源领域,先后成立中国海油融风能源公司、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等,聚焦海上风电业务,同时涉及清洁能源、新兴能源、光伏发电等绿色低碳项目。可以看出,中国海油的新能源布局,是以海上风电为核心优势,兼顾风能、氢能、CCUS等领域,通过成立专业的新能源公司、区域化平台及合资公司,逐步构建新能源发展体系,助力国家“双碳”战略和现代化能源体系构建。
一审一校:张辉
二审二校:何玲
三审三校:雷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