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仪表双UPS供电是化工、石化等装置的重要保障,但运行方式选择却难倒不少人——到底该用分列运行,还是并列运行?不同方式不仅关乎供电可靠性,更涉及是否符合行业规范。若选得不对,可能给生产安全埋下隐患。今天就结合多项标准,为大家明确这一关键问题的答案。
仪表双UPS供电,建议采用单机分列运行方式(各自独立配电,不作同步并列),不建议采用并列运行方式。
相关规范要求:
HG/T 20509-2014 仪表供电设计规范
5.3.5 重要的化工装置,测量和控制仪表的供电宜采用双路的UPS 供电。
条文说明:5.3.5 宜采用单机UPS分列运行方式,不宜采用并列UPS运行方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 。
HG/T 22820-2024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 设计原则
4.0.13 安全仪表系统的交流供电应采用UPS供电。
条文说明:4.0.13 对于故障安全型安全仪表系统,UPS用于保证可用性。
12 供电、接地、防雷与配线
12.0.1 安全仪表系统供电设计应符合《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 20509 。安全仪表系统的交流供
电宜采用两路独立的UPS电源供电。
条文说明:12.0.1 两路独立的UPS电源供电,供电可靠性高,以保证安全仪表系统的可用性或/和安全性,可根据安全与经济评估确定其必要性。
两路独立的UPS电源宜采用两套独立的UPS装置。两路供电从UPS到安全仪表系统直流电源、装置保持相互独立。
安全仪表系统的机柜风扇、照明等浦助设施的供电宜采用非UPS电源,以减少其故障、维修可能造成对UPS供电系统的不利影响。
安全仪表系统可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共用UPS装置,除非经评估不满足工艺装置对安全性或可用性的要求。
GB/T 50770-2013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5.0.16 安全仪表系统的交流供电宜采用双路不间断电源的供电方式,两个供电回路相互独立。
一审一校:张辉
二审二校:何玲
三审三校:雷振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