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教职员工培训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石化系发布时间:2015-03-24浏览次数:34

为推进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有效推进教职工职业发展,以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开展2015年教职员工培训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有关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 2015年培训重点做好以下计划:
1.根据学院内涵建设对全面提升教职员工素质与能力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岗位实际以及教职员工实际,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拟定的本部门进修培训计划;
2.教师进入企业顶岗实践的计划;
3.新教工“以老带新”培训计划;
4. 根据员工个人职业发展需求,进行员工个性化需求调研,确定的培训需求计划;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相关岗位人员的资质取证类培训,如会计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及证书复审等培训。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的培训计划要集体研究讨论制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员工意见,切忌凭主观感觉、凭经验盲目确定培训项目。
2.人事处、教务处、实训处、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等综合部门,还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面向系统的培训计划。
3.培训计划要明确、具体。每个培训项目都要确定好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起止日期、培训方式、预计费用等,每个培训项目要清晰描述通过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所能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4.培训计划要注重实效,要具有前瞻性。针对培训所要解决的问题,从重要程度和紧迫性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从提高本部门业务管理水平,以及为学院未来发展,培养创新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出发,制订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以提高培训认同度和影响力,杜绝形式培训和完成任务式的培训。
5.各部门须上报全部的培训计划,包括计划部门内部自行组织的培训,以便人事处进行全院范围的统筹安排或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进行培训结果跟踪、保存培训记录。
6.未纳入学院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不予资金支持。
7.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培训计划以电子版报人事处。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3212018 6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