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安全用电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石化系发布时间:2017-03-19浏览次数:2249

  为确保安全用电,消除用电事故隐患,保证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安全顺利进行,经学院综治办研究决定集中进行一次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用电要求
  1、广大教职员工应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若发现电路、电器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
  2、办公室、实验室的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不得在无人的情况下开机过夜。办公室内一律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电器,例如:电热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等。
  3、实验室的总电源开关在每天离开时都要关掉。
  4、单身教工宿舍內不得违规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电火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5、不得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6、各办公室、单身教工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扯电线、单身教工宿舍床上严禁放置移动式插座或其它用电设备。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易燃物品。
  7、各办公室、单身教工宿舍内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电脑、路由器、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充电器充完电后要从插座上拔下,不得将充电器插在插座上。
  8、严禁私自更换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电线与电线之间不要交叉使用,不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二、排查与整改
  1、自查阶段(3月20日至3月23日)
  各单位、部门对所辖办公室、教室、实验(训)室、宿舍、会议室、档案室及对外承包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填写“四个清单”,自查结束后认真总结,并于3月24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四个清单”交学院保卫处。
  2、集中检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3月27日至3月31日,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部门所辖办公室、教室、实验(训)室、宿舍、会议室、档案室及对外承包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
  3、集中整改阶段(4月3日至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