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系学习标兵(十八)

文章来源:石油化工系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10

王启月,女,汉族,共青团员,化工2233班组织委员,石油化工系纪检部副部长。

所获荣誉:

2022-2023学年度学院“两先两优”评选中荣获 优秀团干部

2023-2024学年度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 三等奖

2023-2024学年度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中荣获 优秀奖

2023-2024学年度学院“五四表彰”评选中荣获 学生标兵

自入学起,她就从未放松对专业知识的学习,自觉拓展自己,丰富知识。在这两年里,她获得了“党在她心中”优秀奖、心理知识竞赛三等奖、优秀团干部、内务先进个人、阳光校园平台打卡活动参与奖、辽宁省多功能节电路灯三等奖.“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奖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追寻她心中的梦想。

她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和自她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

在生活上,对待生活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遇事沉着冷静,不畏艰难。待人真挚热忱,与周围的老师同学相处融洽,关系和睦,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

能荣获此次奖章,我感到十分荣幸,学习历代五四青年的先进事迹,要学会具有勇于担当,有所作为,有所不为,争当新时代先锋的精神。在这个新时代里,发光发热,在祖国需要的地方生根发芽,努力为祖国建设出一份力量。要有乘风波浪的精神担当,也要时刻保持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因此青少年要劳其筋骨,不辜负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在奋斗中历练,在困境中成长,展现青年人的模样。


(一审一校:郭静丹  二审二校:张宁宁  三审三校:吴景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