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10年度综治签状暨表彰大会

文章来源:院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0-04-13浏览次数: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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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我院2010年度综治签状暨表彰大会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学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和锦州市综治办主任高义、指导处处长刘光辉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吴景禄主持。

副院长梁清山对2009年综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0年的综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院办吴主任宣读《关于表奖2009年综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并由学院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颁奖过后,由学院保卫处长兼综治办主任于风春宣读《综合治理责任状》和《2010年学院消防责任状》,党委书记王家夫同基层单位签订了责任状。

会上,市综治办高主任进行了讲话。他说,我们的评优奖先和签订责任状,为学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良好保障。学院深入发展综治责任,不断加强基础建设,使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达到了制度化、系统化。他希望学院今后,一要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抓好综治工作;二要大力开展加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最后,王书记做重要讲话。讲话中提出十点要求:1.高度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师生员工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教育。2.各系领导、辅导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同志要深入下去,排查不稳定因素,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3.教育师生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和煽动;加强对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4.食堂、学生公寓、后勤服务及教学管理等部门,要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误诱发的不稳定因素。5.加强配电室、锅炉房、机房、图书馆、门卫、食堂、热水房和水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建立安全责任制及奖惩措施。6.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管理疏漏者追究其责任。7.坚持大型活动、集会和校外人员来校举行各类报告会的报批制度,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8.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防止不安全、不稳定事故发生扩大,对隐瞒不报或晚报、漏报者,要追究本部门领导责任。9.严格实行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不按章办事,玩忽职守造成不安全/稳定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10.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