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省委综治委授予2012年度辽宁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2012年以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国家骨干校建设的中心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综治措施落实力度。
平安校园创建的主要做法是: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继续实施综治4+1工程,落实责任制;加强综治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校内交通设施管理、整顿交通秩序;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治理、舆情、校园网络及贴吧管理;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意识以及安全防范能力;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将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结合起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综治宣传教育。一年来,省“平安校园”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师生感到在我院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安全感,幸福指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