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组织开展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工作

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07-31浏览次数:769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的实施意见》,7月29日,学院组织选派驻村工作队到达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正式开始驻村工作。

7月20日,就组织选派驻村工作队工作,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事宜,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学院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并召开全院党员中具有机关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大会,进行政策宣讲和动员。

在此基础上,经个人申报、组织考核、党委会研究决定,学院组建了由监察审计处副处长李洪涛(队长)、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赵占春(副队长)、教师兼辅导员肖锦山(队员)等3名同志组成的学院驻村工作队。29日,学院领导、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与驻村工作队成员先后来到七道泉子镇和潘井村,与镇、村领导就当地具体情况和有关驻村工作方式、扶贫方案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目前,驻村工作队正在着手开展对所在村的实地考察调研,制定扶贫开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