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省综治委授予辽宁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已连续多年被省综治委授予“平安校园” 荣誉称号。
一年以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大综治措施落实力度,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继续实施综治“4+1”工程,加强综治宣传,层层落实责任制;继续开展平安文化建设年活动和6S现场管理达标活动,加强消防、法制教育,加强校舍、交通、卫生、食品和饮用水、教学实习、社会实践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以及网络安全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健全使用煤水电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舆情信息搜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师生利益诉求处理等各项工作。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达到了校园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