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青年公益组织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81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跟着郭明义学雷锋”青年志愿者行动,引导全社会向上向善,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广播电视台决定共同启动实施辽宁青年公益组织培育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辽宁青年公益组织培育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以青年公益项目为结点,搭建青年公益组织与爱心企业、社会公众的合作平台,培育和展示一批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青年公益骨干和公益项目,加深全社会对志愿服务、对公益事业的认知,让更多怀有公益梦想的青年得到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公益、投身公益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志青春�q创公益
三、组织机构
    计划由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广播电视台主办;由辽宁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辽宁省青年联合会、辽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承办;为便于长期推进,特设立计划“项目办”在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四、培育对象
    1、培育一批青年公益骨干。主要包括:高校大学生公益社团,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类社会组织,以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非注册公益组织的负责人、志愿者骨干成员。
    2、培育一批青年公益项目。主要涵盖: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扶贫开发、邻里守望、环境保护、文化宣传、应急救援及其他社会公益领域。
五、申报条件
本活动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青年公益骨干申报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践行志愿精神,从事公益服务50小时以上,业绩突出。
   (2)所在公益组织成立半年以上,成员不少于10人,管理和运行良好,在当地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组织优先考虑。
2、青年公益项目要求: 
   (1)项目目标明确,坚持公益性原则,社会效益显著。实施主体相对专业成熟。
   (2)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内容科学,项目设计体现创新性。建立了日常志愿服务制度并呈现常态化发展特点。 
   (3)组织管理规范,各项管理机制完善,志愿者队伍管理有序、相对稳定。
   (4)项目发展持续。项目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强,可复制性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公信力。
六、工作流程
    1、宣传发动。发布计划实施公告,采取组织动员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发动全省青年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参与活动。
    2、评审展示。经项目办初审合格后,委托属地团委进行相关情况核实;组织评审会对入围青年公益骨干、项目进行终审;选拔优秀青年公益骨干、项目在辽宁广播电视台分阶段集中展示。
    3、骨干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入选青年公益骨干开展公益创业能力培训,并为培训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
    4、项目资助。组织公益项目方与资助方签订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拔付赞助资金,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5、成果转化。组织汇编公益项目精品案例,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建立辽宁青年公益人才库、项目库和“青年创公益”专项基金,支持优秀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受益面。
七、资助标准
按照公益项目实际给予3000-20000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八、参与方式
    1、青年公益骨干、公益项目申报可登录“辽宁青年志愿服务网”下载填写申报表,于2015年4月5日前发至项目办邮箱。
   2、爱心企业、社会公众可采取定向对接、公益捐款等方式参与本项活动。
联系电话:024-22835447、22829452
工作邮箱:lnzyzxh@126.com
 
共青团辽宁省委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