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例会制度

文章来源:团委发布时间:2015-03-28浏览次数:103

一、团委例会每两周一次,时间均在周一下午四点,地点在团委办公室。参加人员有各系团副,团委学生干部,以及团委委员,例会由团委书记主持。
二、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
三、例会请假不得找人代替,如有特殊情况者,找好代替人,并由本人亲自向团委书记当面说清请假理由(例会请假需要提前半天)。
四、办公室主任必须准备好团委的例会记录本,并在例会过程中做好相应记录。组织部部长准备好团委的例会签到本,并在开会前,让参加的所有学生签到。
五、全体人员自主备好笔本,做好记录。例会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得出现说话、玩手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