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第一个全面更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1月16日至17日,针对另一个全面——“全面依法治国”,中央召开了规格前所未有的工作会议,最大亮点就是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回答了什么问题,又有着怎样的内涵呢?
新的里程碑: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法者,治之端也。”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先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留下了诸多第一。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审议通过了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
今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在历史上也是第一次,树起了新的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篇重要讲话成为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11个坚持”: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
这次会议提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11个坚持”,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
《时政新闻眼》注意到,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曾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括为“10个坚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须走对路”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开宗明义地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重点谈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他说,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在2018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他强调:“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
在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鲜明提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018年1月,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将满之时,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治国之要,奉法则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将开启新征程,为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