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和提升全院共青团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团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团总支评选条件
(一)团总支集体团结,带领全系青年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系内无团员严重违纪现象,团员受行政处分10人次以下。
(三)年度考核成绩前两名,总评成绩在75分以上。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一)团支部集体团结,形成核心,能够带领团员青年出色完成团委及团总支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能够结合班级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独立开展教育、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奉献活动,效果突出。
(三)全体团员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思想活跃,纪律严明,班级风气好。
(四)团支部无团员严重违纪现象。
(五)团支部工作每月评比为达标。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在各项活动中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积极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出色完成团委及团总支交给的各项工作,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学年考查、考试成绩单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75分,体育课成绩及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团干部:
1.受过团内处分或行政处分未撤消者(包括通报批评);
2.旷课1学时或病事假累计超过1周者;
3.有吸烟、酗酒、赌博等现象者;
4.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5.搞小团体主义者。
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自觉参加院系及班级组织的各项团活动。
(二)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章守纪、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学年考查、考试成绩单科文化课不低于70分,体育课成绩及格。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评为优秀团员:
1.受到团内处分或行政处分未撤消者(包括通报批评);
2.旷课1学时或病事假累计超过1周者;
3.有吸烟、酗酒、赌博等现象者;
4.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评选比例按照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团总支工作考核条例执行。
(一)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每学年评选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二)评选对象:2021、2022级团支部、团员。
(三)先进团总支:每学年考核成绩为前两名的团总支,被确定为先进团总支。
(四)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1名。
(五)被评为先进团总支的系每个团支部增加一个优秀团干部名额;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班级增加一个优秀团员名额。
(六)先进团总支评比办法:年度考核成绩75分以上且排在前两名,由院团委直接审批。
(七)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各团支部报送支部工作总结,系团总支推荐,院团委审批。
(八)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办法:采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支部推荐,系团总支报送,院团委审批。
团 委
二○二三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