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团委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和提升全院共青团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团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团总支评选条件

()团总支集体团结,带领全系青年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系内无团员严重违纪现象,团员受行政处分10人次以下。

()年度考核成绩前两名,总评成绩在75分以上。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团支部集体团结,形成核心,能够带领团员青年出色完成团委及团总支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能够结合班级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独立开展教育、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奉献活动,效果突出。

()全体团员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思想活跃,纪律严明,班级风气好。

()团支部无团员严重违纪现象。

()团支部工作每月评比为达标。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在各项活动中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积极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出色完成团委及团总支交给的各项工作,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学年考查、考试成绩单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75分,体育课成绩及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团干部:

1.受过团内处分或行政处分未撤消者(包括通报批评);

2.旷课1学时或病事假累计超过1周者;

3.有吸烟、酗酒、赌博等现象者;

4.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5.搞小团体主义者。

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自觉参加院系及班级组织的各项团活动。

(二)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章守纪、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学年考查、考试成绩单科文化课不低于70分,体育课成绩及格。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评为优秀团员:

1.受到团内处分或行政处分未撤消者(包括通报批评);

2.旷课1学时或病事假累计超过1周者;

3.有吸烟、酗酒、赌博等现象者;

4.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评选比例按照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团总支工作考核条例执行。

(一)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每学年评选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二)评选对象:20212022级团支部、团员。

(三)先进团总支:每学年考核成绩为前两名的团总支,被确定为先进团总支

(四)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1名。

(五)被评为先进团总支的系每个团支部增加一个优秀团干部名额;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班级增加一个优秀团员名额。

(六)先进团总支评比办法:年度考核成绩75分以上且排在前两名,由院团委直接审批。

(七)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各团支部报送支部工作总结,系团总支推荐,院团委审批。

(八)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办法:采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支部推荐,系团总支报送,院团委审批。

                                        团 

                                二○二三年九月

附件1:优秀_______登记表.doc

附件2:先进团支部登记表.doc

附件3:先进团总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