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学生心理隐患动态排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心理咨询中心发布时间:2019-09-16

各系:

为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健康隐患带来的极度痛苦体验甚至生命损失。同时加强学院对心理问题学生的管理与服务,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为主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学生心理隐患动态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院在校生

二、排查要求

请各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及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寝室长、新生班导生等,深入到学生群体中去,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动态、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出疑似或已存在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的学生。各系心理辅导员要指导有关信息收集,进行初步甄别,并及时向系主管领导汇报。

三、重点排查对象

(一)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

1.近期流露轻生想法,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二)近期遭受明显刺激或突然打击,出现心理与行为异常。

1.家庭变故(亲人伤亡、父母离异或分居、父母失业、家庭暴力等)。

2.重病(特别是难以治愈的疾病)。

3.人际关系(被多人排斥、受到歧视或误解等)。

4.感情受挫(失恋、单相思情绪失控等)。

5.受辱,受惊吓(当众受辱、受到严重惊吓等)。

(三)学业,就业,经济等方面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生、需要补考多门功课的学生、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等。

(四)有严重网瘾,酒精依赖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

(五)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六)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者以及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七)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八)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排查干预时间

2019年916日—926日,每周上报一次

五、排查和干预工作具体要求

1.各系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主体,要积极号召、组织有关教师和学生干部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

2.各系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新生班导生以及其他学生干部广泛深入学生,通过关心身边每一位学生的心理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并实施分级干预。对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各系要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教师进行约谈辅导,并填写《学生心理辅导记录》(见附件);对其中约谈效果不好,或问题性质难以把握的,由各系报心理咨询中心,预约个体咨询,由专职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甄别。对疑似严重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精神类疾病的,通知其家长转介到有专业资质的精神卫生机构确诊、治疗。

3.发现有学生轻生或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趋势,立即上报学院,启动危机干预程序。

六、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上报系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排查方式、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和重点排查对象的分类及总体数量。各班填写《××班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情况动态反馈一览表》和《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统一报到系里,系里汇总后填写××系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情况动态反馈一览表》和《系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报到心理咨询中心,以系为单位分别于91992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告和表格发至电子邮箱2943906249@qq.com,纸质材料递交至心理咨询中心第二教学楼412室,并加盖系公章。

人:金鑫

联系电话:61233(小号) 3212037(办公电话)

附件:

××班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情况动态反馈一览表

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表

××系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情况排查一览表

系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表

学生心理辅导记录

心理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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