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二级教育管理方案

文章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20-05-28浏览次数:518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精神,结合学院内涵建设的工作重点,本着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不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行为规范,逐步实现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效能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体制

学生管理工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将学生管理职责分级落实,形成院系二级管理、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调一致的学生管理工作机制。

二、组织建设

学生处、团委和心理咨询中心是全院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院学生管理工作。

各系是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学生管理工作由主抓学生工作党总支书记负责,配备专兼职辅导员若干,设团总支书记1人,班主任由各系聘任。

三、工作职责

(一)学生处、团委、心理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学生处、团委、心理咨询中心作为职能部门在院党委领导下,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拟定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全面贯彻落实学院办学宗旨和校训精神。

3.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系学生管理工作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保证各种制度的贯彻落实。

4.负责学院层面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5.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心理、行为动态,做出防控预案,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负责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运行机制、预防、信息搜集、评估、反馈与转介工作。

6.及时审核各系报送的学生违纪记过处分以下(含记过处分)的处理决定,及时提交院长会议研究学生违纪记过以上处分的处理决定。

7.接受、处理学生申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和学院的稳定。

8.负责建立和维护全院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负责监管学生心理档案资料的建制与使用。

9.负责学生系统奖励机制的建立和管理,评选和表彰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10.负责全院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院财务处负责组织办理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政府助学金、缓交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及办理学生保险工作。

11.负责学生证、团员证等证卡的制作、发放与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迎新、新生军训、国防教育和协助卫生所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做好学生文明离校工作。

13.负责学生宿舍统一安排、调整、使用工作。

14.负责全院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电子注册、毕业证的发放工作。

15.做好教室和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16.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17.领导团委会、学生会、团总支及各类社团的建设,使学生社团组织真正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阵地。

18.做好共青团的思想、组织建设工作。

19.组织开展全院性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学生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主旋律,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二)各系工作职责

1.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在本系的贯彻执行,对本系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管理。

2.定期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负责对本系学生开展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基本法制常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教育、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教育活动等。

3.负责本系专、兼职学生教育与管理队伍的选拔、任用、培养、管理、考核和津贴发放。 

4.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日常教育与综合管理工作。

5.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预防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文明素质。

6.对学生进行每学期、学年“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加强与学生家长间的联系,促进学生、家长、学校三者密切配合,做好评选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等工作。

7.指导班委、团支部开展工作,配合做好班级量化管理、学生德育积分,按规定要求及时组织评选、报送评先评奖工作。

8.负责建立本系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实施现代化、信息化学生管理。

9.指导系团总支、团支部做好团的思想、组织建设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选、初审工作。

10.做好本系学生申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助学金、缓交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审核和审查工作。

11.配合学院做好招生宣传、新生入学、军训、体检、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心理普查、教室和宿舍管理及学生文明离校等工作。

12.负责审批学生病、事假,负责督促学生注册、学费清欠工作。

13.负责调查和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14.服务于学院的中心工作,指导本系学生分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第二课堂、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做好本系学生分会干部、共青团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15.根据学院统一要求和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组织发展和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6.制定学生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17.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活动。

四、重点工作

1.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学院要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放在与教学队伍、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学生处是学院管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职能部门,与各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工作。各系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配齐配强各系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要组织好辅导员、班主任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2.加强团组织建设。团委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提高共青团员素质为目标,加强学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青年学生参加政治学习,开展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协同其它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活动,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种文体活动。

3.加强学风建设。完善教育、监督、查处相结合的全方位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方式、方法,把学风建设贯穿于教学、实践、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学校管理全过程。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完善和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教育与指导相结合、咨询与自助相结合、教师教育与同伴互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

五、几点说明

1.建立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调一致的学生二级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学生处长、团委书记、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负责学生处、团委、心理咨询中心工作,各干事负岗位责任;各系书记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系内学生工作人员负岗位责任。学院对学生管理工作要突出体现按管辖区评价,按责任追究。

2.责、权、利统一,突出系为主责学生管理机制。各系依据学院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系情况独立进行检查考评。学生处主要通过联合检查、联合抽检、期中年末工作检查等方式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依照学生工作责任事故问责;各系学生活动经费按学院规定金额和规定范围自行支配;各系参照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津贴发放办法》规定和本系实际情况,结合班级检查评比结果制定每月班主任、辅导员津贴发放金额,并报到学生处备案;学生系统各级评优院级由各系自定人选,市级以上评优活动在各系拟定候选人后,由学院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公示后上报。各系兼职心理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参照《兼职心理辅导员管理办法》。

3.建立健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保证系为主责学生管理机制运行。各系要依据学院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系内学生管理制度,突出各系学生管理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