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辽石化院政字〔2023〕46 号),现启动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我院2024级和 2025级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已纳入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基本条件如下:学习认真刻苦,生活勤俭节约,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有关管理规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各单位(部门)请填写《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并于11月6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学生处。
2.应聘学生填写《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登记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以系为单位于11月7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汇总,将应聘学生登记表发给各单位(部门)审核。
4.各单位(部门)面试应聘学生,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对录用勤工助学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
6.各相关单位(部门)与被录用学生签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如无特殊原因,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于 2025 年 11月10日正式开始。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部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上不得超过 3个,可保留已有岗位人员,不满 3 个岗位的相关单位(部门),本次可进行补招。
2.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者需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勤工助学工作,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退出勤工助学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告知用人单位和学生处负责老师。
3.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杜绝重岗。应聘学生务必保持信息畅通,以免因银行卡更换等原因影响工资发放。
4.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生每月满勤工资 720元,工资发放到学生申报的银行账户中。
5.各单位(部门)设置的校内岗位数量既要尽量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不得在学生正常教学活动时间内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
请各用人单位(部门)务必在每月28日前报送勤工助学考勤表到指定邮箱,并仔细核对学生信息,以便汇总审核发放薪酬。
学院勤工助学服务联系人:张雪 电话:13149738628
附件:
1.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用人单位填写)
2.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登记表(学生填写)
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4.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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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