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锦州市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锦州市五四红旗团委”“锦州市先进团委”“锦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锦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锦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表彰2021年度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集体和个人获得多项荣誉,其中我系商分2031班刘媛媛荣获“锦州市优秀共青团员”。
一直以来,我系团总支充分发挥青年团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学生用实际行动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自己的抱负和理想、脚踏实地、拼搏奋斗,让青春在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