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学习部检查办法及扣分标准

文章来源:自动化系发布时间:2025-02-26浏览次数:1457

 

1 、 迟到,早退–1分(提前10分钟即按早退处理,超过10分钟按旷课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2、 晚自习期间吃东西–2分 ,情节严重着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3、 自习期间在走廊大声喧哗–1分,影响其他班级上课或上自习的班级,视情节严重我们将对班级进行扣分或通报批评。


4、 晚自习打扑克,下棋,使用手机打游戏–2分,佩戴耳机–2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5、 不配合学习部检查人员管理,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624小时之内病假,在班主任不知情并未能和田越老师联系一律按旷课处理。(旷课–3分)


7、 假条应及时上交,如有请假者,假条必须在一天之内上交学习部,否则按旷课处理,长期假条(3天以上)必须有班主任和书记或者辅导员老师签字,否则无效。


8、 学委如有三天不交反馈表或者在检查过程中谎报人数,我们将给予学委通报批评处理。


9、 夏天穿凉鞋、拖鞋、男生穿紧身背心,女生穿超短裙(裙边不能在膝盖以上),–1


10、 生病需陪护,陪护者将按事假酌情扣分。


11、 病假(要有假条)–1分,事假–1分。


12、 积极参加学习部开展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或同学,我们将给予通报表扬。


:旷课旷自习并给予严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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