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确定为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文章来源:宣传统战部 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0-12-07浏览次数:3672

12月6日,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传来消息我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百所骨干高职院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教高函[2010]27号)。我省共有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辽宁职业学院3所高职纳入该项建设计划,其中我院2010年起率先启动建设项目。我院重点建设的专业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炼油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我院将从校企合作体制创新、特色专业及专业群、“双师型”教师队伍、社会服务能力四个方面加强建设,全面建成人民满意的国家骨干高职学院。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今年7月我院启动此项工作。8月10日,学院经过材料申报和答辩从8所申报单位激烈角逐中名列前茅,入选辽宁省推荐的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8月28日,学院参加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答辩和接受专家评审。

为更好地适应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战略的需要,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原有已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院校,以此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由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6年联合启动实施,至今,已经遴选100所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从2010年开始国家分三批开展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工作,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设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内涵建设与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国家建设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建设院校举办方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