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再获 “平安锦州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学院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6-08-19浏览次数:2046

8月18日,在锦州市召开的“平安锦州建设工作会议”上,我院被授予2015年“平安锦州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学院连续二年获此殊荣。

在平安锦州建设中,学院以“平安校园“建设为目标,重点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实现了校园安全文明,学生就业乐业。实施综治“4+1”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持续开展综治宣传月、6S现场管理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不断完善综治制度,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园网和食品安全管理,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全覆盖,较好地完成了“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平安锦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副院长梁清山、党政办主任兼学院综治办主任吴景禄出席了平安锦州建设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