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荣获2012—2016年度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学院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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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综治委下发《关于表彰2012—2016年度平安建设表彰决定》(辽综治委发【2017】18号),我院荣获2012—2016年度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为受表彰的6所高校之一,这是辽宁省对近五年来为推动平安辽宁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单位的鞭策和鼓励。

近年来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以“平安校园”建设为目标,重点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实施综治“4+1”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持续开展综治宣传月、6S现场管理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制度,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园网和食品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扎实做好学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学院及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全覆盖,很好地完成了“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校园安全文明,学生就业乐业,为平安锦州、平安辽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