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发布时间:2015-03-27浏览次数:259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督导队伍,是教学督导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使教学督导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风和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一)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细则》要求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二)深入课堂、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等教学现场,完成听评课计划,按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监督教学运行及管理情况,检查教学方案的实施,评价教学目标的实现,指导任课教师提升教学水平。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时填写课堂教学质量意见反馈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评表。

(三)针对教学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四)期末上交督导报告,总结督导计划完成情况,评价教学质量,并对影响教学质量提高的各环节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院级教学督导员需按时制定听评课计划,填写教师评价电子档案、双周听评课信息反馈表;组织学生评教工作;参与学院相关教学质量评价活动;参加督导工作月例会;期中进行督导反馈,并填写责任系部教学督导反馈表;系级教学督导组长学期初制定本督导组教学督导员学期听课安排表,并报送至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

(六)按时完成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或督导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学督导员工作管理

(一) 院级教学督导员由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直接考核管理。系级教学督导员由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和系级教学督导组长共同考核管理。

(二)每月28日前,教学督导员要上交当月听评课材料(含听课记录本课堂教学质量意见反馈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评表、院教学督导员月工作量统计表。系级教学督导组长负责检查和统计本组督导员的听评课完成情况,填写系级教学督导员月工作量统计表,签字盖章后,与听评课材料一并报送至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审核并存档。

(三)教学督导员工作津贴按月发放,特邀教学督导员津贴标准20元/学时,专职督导员津贴标准30元/学时,兼职教学督导员20元/学时。

三、教学督导员工作基本要求

(一)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讲真话,报实情。

(二)有保密意识,个人无权发布评价分数、测评结果等信息。

(三)通过督导反馈和督导报告等正确途径逐级反馈督导意见与建议。

(四)积极完成教学督导工作,院级教学督导员因故请假不得超过1个月,系级教学督导员完成听评课学时总数及覆盖率均不得低于计划任务的60%。

四、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

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负责组织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级。系级教学督导组长负责本组督导员考核,并报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复核。

凡不符合教学督导员工作基本要求之一的教学督导员,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教学督导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报请学院批准,可连续聘任。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则予以辞聘。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学督导员,将授予“优秀教学督导员”称号。


   附件(部分附件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1.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员听课计划

   2.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责任系(部)教师教学评价电子档案

   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与质量(  )月反馈记录

   4.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实践(下厂实习)教学管理与质量( )月反馈记录

   5.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责任系(部)教学督导反馈表

   6.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意见反馈表

   7.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员月工作量统计表

   8.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系级教学督导员听评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