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发布时间:2015-03-27浏览次数:146

为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正确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及时反馈教学信息,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测评对象

承担我院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测评时间

每学期开学初至学期结束

四、测评程序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由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三部分组成,由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统一安排

(一)学生评教由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指派院级督导员,也可根据需要抽调非本系(部)、非本班级任课教师到指定班级组织学生按《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表(学生用)》要求进行分项测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测评票按废票处理:都评低于64分、都评为相同分数、最低分数低于40分的测评票。测评票废票数超过班级参加测评学生人数1/5的测评结果作废并重新进行测评。

(二)同行评教由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指派院督导员或指定各系级督导组长负责组织各督导组同行评教工作,每年终评教一次。各系(部)成立评教小组督导组组长兼任组长,成员由系级督导员、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选择政治思想表现好,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公正无私的教师担任。原则需由不少于三位评教小组成员任课教师进行分别最终取平均成绩。督导组应年初做好听课安排,确保对任课教师做出公正评教评教小组要按《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表(教师用)》要求进行分项测评,评教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级。最终评教结果应能体现不同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差异,不得出现任课教师评教结果完全相同的现象,且评教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教师不能超过60%。否则,所报评教结果作废,需重新组织评教

(三)专家评教由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组织院、系两级督导员按《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表(专家用)》要求进行分项评教。要求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评教的教学督导员不得少于4人(院级、系级各2人),且每位督导员学年内至少听每一位任课教师两次课以上。督导员对任课教师评教优秀率不得超过60%、不能都评为相同分数

五、教学质量等级确定办法

(一)根据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专家评教结果计算综合测评分,其中学生评教占40%,教师互评占30%,专家评教占30%。

统计测评结果时,以加权平均值计算测评得分。

(二)根据综合测评分确定等级。教学质量等级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三)年度教学质量等级的确定:按两个学期综合测评分取平均值确定等级。对只有一个学期测评结果的人员,按该学期所得综合测评分确定其等级。

六、测评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质量测评结果由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通报教务处、实训处,各系(部、南区)。

(二)教学质量测评结果进入教师考核档案。

(三)教学质量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教师年度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教学质量测评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之一。

(五)对每学期测评综合分排在本系部任课教师前25%的教师,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奖”称号。


   附件(部分附件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1.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表(学生用)

   2.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师教学质量测评表(学生用)

   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表(教师用)

   4.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评表(专家用)

   5.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项目化教学质量考评表(专家用)

   6.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专家用)

   7.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训(实验)教学质量考评表(专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