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我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经验做法,现面向各地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为做好学院此项工作的上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牵头部门: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思政部、体育部
工作流程:
相关责任部门组织材料:3月19日--3月23日
凝练汇总:3月24日--3月26日
院级领导审阅:3月27日--3月28日
组织上报:3月29日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责任部门参照《关于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对照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要点,侧重于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两个方面凝练800-1000字的文体材料,经主管领导审阅后发至邮箱dudaoshi101@126.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