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0-06-22浏览次数:2353

 

为认真贯彻《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执行<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照《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以“齐抓共管、分口把关”为原则,以维护留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首要任务,加强学院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遇事做到及时汇报、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确保留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稳定学院教学与管理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留学生突发事件,是指持有外国护照在学院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在学习期间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伤、病、死亡事件,以及涉及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治安案件、网络舆情等。

三、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应对留学生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国际教育学院、宣传统战部、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实习实训中心及各系党政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留学生安全工作,收集分析相应数据,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意见及建议,报学院留学生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二)总结推广处置留学生突发事件的经验做法,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

(三)快速掌握突发事件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应急资源配置和需求情况,研判事件的演变和发展趋势,提出事件处置建议和请求事项等;

(四)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接听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锦州市公安局和古塔分局的工作电话;

(五)按照相关要求对留学生进行法律、安全培训;

(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引导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每个学期开学时,组织留学生参加安全专题会议,增强留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帮助留学生掌握安全和自我防护知识;不定期开展专题案例教育培训,让留学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国际教育学院将常用急救、求救电话号码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告知留学生及留学生家长,保障信息畅通。

(三)留学生所在院系与留学生保持联系,及时更新学生联系方式,掌握留学生思想状况和动态,帮助留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服务与管理

(一)严把入口关,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学校招收和培养留学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报名申请的外国公民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院不得招收。

(二)后勤管理部门要经常听取留学生反映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积极解决好留学生的食宿及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三)留学生公寓管理人员严格履行查验、登记制度,正确填写留学生住宿登记单以备公安机关检查;禁止留学生留宿外人;教育引导留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醒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将留学生住所作为防火、防盗、防骗的重点,加强检查督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留学生住所安全。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密切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等工作。

六、信息保障

(一)建立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所在院系、留学生“三位一体”信息保障体系,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二)建立假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提高警惕,一旦发现留学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学院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三)突发事件发生期间,个人不得擅自面对社会媒体和其他有关部门表态,避免产生负面影响。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随时将突发事件的进展、处理等重要情况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学院党政办公室应做好媒体和相关人员的接待、协调工作,宣传统战部应严格按授权接受媒体采访,做好舆论管控。

七、应急响应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留学生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配合保卫处对现场进行疏导、控制和调查,保护现场,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掌握情况并做出决策,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情况,果断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法,把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遵循以人为本、人道主义原则,配合公安、医院、消防等部门处置事故现场,稳定留学生情绪,及时掌握其思想和行为动态,促使纠纷双方或多方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化解矛盾,达成协议;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应急预案逐级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相关部门汇报;并按规定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处理工作的组织程序、计划方案、决策措施、预后效果向上级有关部门(辽宁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部(奖学金生)、文保局)、公安执法机关、留学生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并通知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做到不瞒报、不缓报和不谎报,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4.做好桥梁沟通工作,向相关留学生直系家属及在华亲友书面通报,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向受害人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书面通报。

5.面对境内外媒体关注及关注事态发展的各方面人士,在保证涉外纪律原则和时间正常处理程序的前提下统一口径发布信息。

6.必要情况下做好留学生亲属和使领馆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协助办理入境手续、食宿交通、后事处理等事宜。

(三)在学院宣传统战部、保卫处等部门的协助下完成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事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处理情况报告,上报有关部门,资料汇总存档。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突发事件的起因、影响和处置过程全面梳理、评估,及时总结,修改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附件:1.留学生突发自杀、自残、自虐和疾病猝死事件处理预案

2.留学生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

3.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联事件处理预案

4.留学生涉毒、涉黑事件处理预案

5.留学生患传染性疾病事件处理预案

6.留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7.留学生重大失窃或偷盗事件处理预案

8.留学生网络舆情事件处理预案

 

附件1:留学生突发自杀、自残、自虐和疾病猝死事件处理预案.docx

附件2:留学生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docx

附件3: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联事件处理预案.docx

附件4:留学生涉毒、涉黑事件处理预案.docx

附件5:留学生患传染性疾病事件处理预案.docx

附件6:留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docx

附件7:留学生重大失窃或偷盗事件处理预案.docx

附件8:留学生网络舆情事件处理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