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文章来源:后勤处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47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教学、科研、生产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全面贯彻落实锦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学院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实行责任到人、目标管理。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正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监督执行。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实行岗位责任分解,各单位与岗位责任人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1、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例会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4、按学院要求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验收,实行档案管理。
5、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急救援、妥善处理,不得瞒报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及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予以查处到底。
6、定期做好安全隐患检查、监管工作,定期向学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统计数据和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二、安全生产教育
继续抓好师生员工的安全生产常识教育,抓好特业工种岗位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工作。在员工中广泛开展生产技能大赛和业务考核,提高员工安全生产业务水平。
1、举办各级安全员培训班,督促安全员在实际工作中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工作。
2、由安全员或生产骨干主讲《安全生产法》相关安全常识,分解剖析生产中易发事故。
3、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业工种操作规程及特种设备台帐,并列表上墙。
4、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理论考试。
三、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信息网络
突出抓好锅炉、供电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防止人为事故发生。切实抓好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特别是学生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建立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扑救预案。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搞好学生饮食安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
1、各部门安全员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2、各部门抓好周、月、季度联检汇总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专项整改治理。
3、各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监管、整改台帐,特业工种台帐。
4、建立校园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四、明确权责,奖惩分明
以抓安全促进校园稳定为基点,明确职责,切实加强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监管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本转变。实行奖优罚劣,按完成工作质量、工作目标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工作中以走形式,敷衍了事;对学院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实质贯彻落实不畅;或因工作失误、隐患整改不利造成安全事故发生。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免于奖励。
1、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从重处理,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锅炉系统、供电系统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因工作疏忽而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生产事故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责任人责任。
3、生产岗位责任人,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脱岗,或不履行职责违反岗位规章制度,导致生产事故发生的,将执行《用工合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经济赔偿。
4、发生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未建立岗位责任制的,未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从业人员未取得特种工种(或特种作业)相关资格或证明未调离工作岗位的;对上级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瞒报、迟报安全事件,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事态扩大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望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各单位负责人: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