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产管理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后勤处发布时间:2014-12-05浏览次数:305

为加强学院实物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学院资产安全与完整,调动学院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现制定学院资产管理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具体如下:
一、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学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岗位责任目标,制定设备使用管理条例,使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2.负责部门资产帐目与日常管理工作。
3.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建立实物明细账,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定期盘点、科学存放,做好登记、入册、出借、归还、维护等工作,以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负责及时填报固定资产验收单据,对购置设备的品名、时间、产地、规格、数量、金额要求填写齐全,并报送计财处一份办理入帐手续,同时,领取设备条形码。管理员根据验收单据对固定资产登记明细账,并将设备条形码贴上设备。
5.严格执行资产调拨、报废、变更等资产处置制度。发生资产变更时,根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应履行审批手续,任何资产设备的使用部门或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均无权自行处置学校资产。
6.人员调离、变动时,资产管理员必须做好设备归还、验收等工作,在部门负责人监督下办理账、物交接手续,并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7.设备损坏后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维修,如有人为损坏,则以损坏的程度责成当事人修复或赔偿。
8.每学年按时进行一次资产清查,核实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9.定期接受学院资产领导工作小组的检查、核实等工作。
10.完成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完好率和使用率的基础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二、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
1. 资产管理员实行量化考核
学院每月对资产管理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每学期进行一次量化评分考核,学院根据量化考核结果,计算每个资产管理员工作量。
2.资产管理员补贴发放
学院每学期根据考核工作结果,发放资产管理员薪酬(可合理缺项)。
(1)工作量的确定:按量化考核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每月记4学时;70分~79分,每月计3学时;60分~69分每月计2学时;60分以下计1学时。
(2)工作量标准:20元/学时。

 


后勤管理处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