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后勤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师生财产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后勤处所属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追究工作。
二、后勤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展,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特设立后勤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机构设置如下:
主任:后勤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处副处长
成员:后勤处全体职工
三、领导机构职责
领导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系列法规,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并带领全体成员按各自岗位职责和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建立健全后勤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后勤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后勤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向学校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