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78号
关于开展全校春季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应对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风险,有效预防与控制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进一步筑牢校园公共卫生安全防线,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环境消杀专项工作。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时间安排
教室:4月3日12:00
寝室:4月3日10:00
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公共区域:4月6日8:00-12:00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域覆盖消杀
1.滨海校区
1、2号学生公寓寝室、教学楼教室、公共区域及求是楼公共区域由万鑫物业公司负责;3、4号学生公寓寝室及公共区域由嘉瑞物业公司负责。
2.古塔校区
学生公寓寝室、公共区域由龙源公寓公司负责;教室、教学楼公共区域由万利物业公司负责。
(二)做好前期清洁,创造消杀条件
各班级在消杀作业前,对寝室、教室进行彻底清扫,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清扫,及时清理垃圾污物。
(三)细化协同流程,保障操作安全
各系需安排专人,全程配合消杀人员开关门窗,公寓楼每楼层留2名学生干部,协助开关各宿舍门。同时提醒学生收好个人贵重物品,配合消杀工作。
三、消杀技术规范
严格按照疾控标准执行,空气消毒采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杀后须密闭门窗30分钟,再进行开窗通风,直至气味散尽。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消杀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消杀操作中佩戴口罩、手套,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2.消杀操作期间,室内不得有人员滞留,保证通风30分钟后并确认安全方可进入。
(此页无正文)
后勤服务与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