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处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次数:224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22“五一”“端午”节日假期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按照中共辽宁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中共辽宁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层层传导压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学习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作风监督

各部门(单位)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责任,杜绝出现疫情防控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在内部场所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文明廉洁过节。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纠树并举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五一”“端午”为契机,对党员干部进行节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在操办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和谐社会风尚、树立学院新风正气。

学院纪委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及其他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电话:0416-3212024

监督信箱:jjjcc@lnpc.edu.cn

    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4/24/030119139.shtml

                   中共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