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在学院党委、行政和纪委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按照学院纪委工作部署,负责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承办有关党组织、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的函询谈话、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负责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纪检监察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筹备纪委例会等有关会议活动;负责文件收发、流转和登记。
2.负责纪委、处室的印信管理;负责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征订发放;负责纪检监察处资产管理。
3.负责纪检监察处网站建设维护工作。
4.负责纪委的档案建设和管理。
5.负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纪委工作部署。
6.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等。
7.做好政治监督工作。检查学校行政部门和各教学单位遵守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和学院党政决议决定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8.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对学院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与录取、人员招聘、职称评聘、选人用人、科研经费、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监督,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9.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10.负责受理学院党委管理的监督对象的信访举报。
11.负责问题线索登记、上报、归档和保管。
12.在纪委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对校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审查工作。
13.负责调查审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14.根据纪委审批意见,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15.负责执纪问责资料的整理归档。
16.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17.负责受理监督对象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复审。
18.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和纪委工作任务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收集纪检方面的信息,向纪委报告,当好纪委的参谋和助手。
19.负责纪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定、决议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
20.组织起草、修订及废止纪检工作规章制度。
21.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2.协助学院党委及职能部门做好对干部的考核评价,负责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
23.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学院党委、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