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处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次数:10


发布时间:2023-09-23 15:08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日前,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黑山县科学技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伟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至2019年,刘伟在任黑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以用私家车办公事为由,私自在单位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3.56万余元。同时,刘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刘伟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2.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战学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1年至2023年春节期间,战学涛多次收受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7.96万元。同时,战学涛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年6月,战学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常志勇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常志勇将多收取的12万元荒山、荒地承包费以“赞助费”的名义入账,并用于发放村干部奖金。同时,常志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常志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