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关于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牢牢守住“两节”节点,贯通联动做好节假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中共辽宁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关于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案例通报,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员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层层传导压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带头廉洁过节。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学习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相关案例通报网址:
1. 1人被处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https://mp.weixin.qq.com/s/pQ3smwioY89XOa16st236A
2. 以钉钉子精神防治节日“四风”问题
https://mp.weixin.qq.com/s/CMMh9UqM-bSdxs6nCO0haQ
3. 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xEAXatHof7-GnEq0O0sSkw
二、紧盯突出问题,加强监督防范
各部门(单位)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惩治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问题,要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的违规吃喝,紧盯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保持从严态势,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三、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纠树并举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中秋”“国庆”为契机,对党员干部进行节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在操办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和谐社会风尚、树立学院新风正气。
学院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对二十大以后仍然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请各单位于10月5日中午12时前报送学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无需穿靴戴帽,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处邮箱。
监督电话:0416-3212024
监督信箱:jjjcc@lnpc.edu.cn
附件:关于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中共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