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涵养教育系统新风正气,牢牢守住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要节点,纠正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现将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迅速组织全体教职工原原本本学习,严明有关纪律要求,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积极学习先进典型,树立新风正气;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教育,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院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督职责;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争做清风正气的引领者。
二、紧盯重要节点,加强作风监督
学院纪委将紧盯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送礼等隐蔽问题,仔细甄别,及时查处。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师德师风、“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对二十大以后仍然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从严态势,坚决严肃查处、绝不手软,确保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风清气正,营造和维护学院的清风正气。
三、强化纠树并举,健全长效机制
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人事部门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规定,以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契机,健全教职员工日常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师德养成,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形成自觉践行良好师德、维护良好师风学风的有利环境。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通过公开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院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履行好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此次纪律教育为契机涵养新风正气。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各单位于9月8日中午12时前将传达学习情况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处邮箱,情况报告简明扼要、无需穿靴戴帽。
五、学院师德违规行为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电话:0416-3212017
党委教师工作部信箱:lnpcrsc@lnpc.edu.cn
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416-3212024
学院纪检监察处信箱:jjjcc@lnpc.edu.cn
投诉举报内容须客观、实事求实,尽量说明详情,信息准确。投诉举报欢迎采取实名方式。
中共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