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达学习“关于五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请将《关于五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纪律执行,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
学院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通报”学习传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2023年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中共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