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语出自朱熹
朱熹在其家训中以“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来训诫子弟。在对待钱财的态度上,确实可以洞见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和智慧。诚然,人人都有维持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物质需求,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物质需求应囿于合纪合法的行为边界。因此,能够做到清不可事以财,体现的是一种尚俭戒奢的作风、一种严于律己的境界、一种公私分明的品质。
(摘抄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年6月16日 齐清 文章《廉语清风|清不可事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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