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要求,充分调动人员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内容
(一)工作目标
完成学校,企业下达的目标任务和中心要求。按时完成并及时上报科研成果及科研进展,确保数据真实,及时,全面。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三)奖励制度
(1)根据实验室全年,半年和日常检查评比情况及内审结果,由中心主任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2)对于有下列表现者,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二 具体奖励制度:
1.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出色完成各项检验工作;
2. 技术攻关,技术验证活动中成绩优异者;
3.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中心实验室建设起显著作用;
4. 防止或挽救事故,维护中心实验室财产和声誉;
5. 凡荣获国家级,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部门表彰的,按局予以工作经费的15%为个人奖励;
6. 负责中心实验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安排以及人员的管理者给予适当的补贴,以提高积极性;
7. 实验人员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对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者给予相应奖励;
8. 对实验结果负责,确保实验结果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者按相应程度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