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的分类
按安全管理之需,化学试剂传统上分为六类:爆炸品、易燃品、强氧化剂、强腐蚀剂、剧毒/品及放射性试剂。此外,随着用途需要的变化,某些本来安全的试剂,会成为一定时期的管制品,如醋酐,本无危险,但成为毒/品制造原料后,就成为安全管理中的管制品了。
易燃液体分三个等级: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4℃如汽油、丙酮、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4℃至21℃之间的液体,如酒精、甲醇、吡啶、甲苯、二甲苯、正丙醇、异丙醇、乙酸戊酯、丙酸乙酯等:三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1℃至45℃之间的液体,如煤油、柴油、松节油等。
(2)化学试剂的储存
实验室需要用到各种化学试剂。除供日常使用外,还需要储存一定量的化学试剂,大部分化学试剂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此必须由专人保管。储藏室最好设在朝北的房间及易于处理意外事故的地方。室内应设有温度计、湿度计、灭火装置,避免阳光照射室温过高及试剂见光变质。室内应干燥通风、严禁明火,危险物品应按国家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管理执行。储藏室尽量保持保管室内的通风低温、干燥状况。
化学试验室还应做好定期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包装是否完好,试剂有无变质。标签有无脱落,危险品有无混放以及试剂存放室有无隐患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分类存放,便于使用
根据化学试制的分类,将其进行分区存放管理,即有机物区域、无机物区域和危险物品专放区域,每个区域再根据试剂的种类进行分别存放(表2)。
3.1无机物区域
盐类及氧化物,按周期表分类存放,钠盐、钾盐、铵盐、镁盐、钙盐等: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钙等:酸类:硫/酸、盐/酸、硝/等。
3.2有机物区域
按功能团分类存放。烃类、醇类、酚类、醛类、酮类、羧酸类、胺类等:指示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滴定指示刹、荧光指示剂、染料等:有机试剂:按使用对象或功能团分类。
3.3危险物品存放区域
危险物品可分为:爆炸品(如苦味酸、硝/酸铵等);氧化剂(如过氧化物、高氯酸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氨、乙炔等);自燃物品(如白磷等);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钾、钠等);易燃液体(如乙/醚、丙酮等);易燃固体(如硫黄、萘等);毒害品(如氰/化/物等);腐蚀物品(如硫/酸、冰乙酸等);放射性物品(如硝/钍、放射性矿物独居石等)。ghs制度规定,化学品存放时,非危险试剂按分类特点存放于一般的柜体中。危险试剂一般应储藏在地下室或增设特殊柜放在其它房间。对于闪点较低的危险品,特别是挥发性组分较多的样品,需要低温储存,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蒸发作用所导致的挥发性组分的流失。对于易发生危险反应及相抵触的试剂应隔开存放,并且药品柜外应按种类分别标明柜内所存放的试剂,标签应书写工整。上面可以刷一薄层蜡以防腐蚀脱落。
严格化学试剂的入库管理和规范登记化学试剂的采购应按照本年度科研需要,采购数量适宜、品质应是纯度标准的化学试剂。对于性质不稳定,久置易变质的试剂及危险品每次不宜采购过多。化学试剂入库时应严格对试剂的品名、品质、包装、规格进行核对,并及时登记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试剂的保管要求,瓶口是否松动、破损、渗透,检查标签是否清晰,是否粘贴牢固,试剂有无变质现象。验收先后,将试剂按要求归类妥善存放,有问题的试剂应及时进行及时处置。
任何人取用试剂(特别是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使用人姓名、时间、试剂名称、数量、注意事项(此栏由保管人员填写并提请使用人注意)、使用人签字、归还时间、归还人签字、保管人签字等项。需要归还的试剂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归还。危险品及贵重金属试剂的领取应限制数量,特别是危险品严禁私自带出储藏室。化学试剂库应定期请公安部门检查其安全性。以便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安全管理。
二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1)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2)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有刺激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3)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4)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5)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三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2)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报告,予以调整补齐,不得擅自进行实验;(3)实验药品不得入口,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生态环境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了解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5)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6)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7)熟悉灭火器材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四 化学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1)凡进入实验室者必须保持自身洁净,不准在实验室内吃食物,不准随意丢弃纸屑等脏物;
(2)每天实验结束后请自觉清理实验台面,将物品归类摆放整齐,台面只允许放置储物柜中无法放置的仪器,无关物品请放置储物柜抽屉中;
(3)个人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试剂及仪器,请贴上姓名标签并放置在个人区域,不允许放置在公共区域,否则按公用物品处理;
(4)使用天平时如药品不慎弄到天平内,请及时处理干净,以免损坏天平(特别注意:不允许将个人物品堆放在天平周围,否则一律按垃圾处理);
(5)个人使用完的空试剂瓶及废弃纸箱,请于当日及时处理掉,不允许堆置在公共区域;
(6)实验中如果使用有异味或影响实验室安全的物品(如盐酸、硝酸等易挥发的酸类及有机物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做好尾气收集及排放措施,完毕后通风橱若非实验需要,请将个人实验仪器放置于个人储物柜中,保持通风橱内整洁;
(7)实验室产生的废液不可随意倒入水槽中,特别是有毒和有气味的液体,请倒入贴好标签的废液桶中分类归放;
(8)公共区域桌面需保持整洁,使用完的药品、仪器配件等,需及时回归对应的储物柜中。
五 化学仪器借用制度(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2)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3)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4)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5)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6)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7)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8)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9)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①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②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③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④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⑤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⑥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⑦易燃、易爆品。六 学生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1)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2)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3)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4)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5)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6)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7)赔偿金额大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1)创伤(碎玻璃引起的)。伤口不能用手抚摸,也不能用水冲洗,若伤口里有碎玻璃片,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在伤口上擦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住伤口止血,并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2)烫伤或灼伤。烫伤后切勿用水冲洗,一般可在伤口处擦烫伤膏或用浓高猛酸钾溶液擦至皮肤变为棕色,再涂上凡士林或烫伤药膏。被磷灼伤后,可用1%硝酸银溶液,5%硫酸铜溶液,或高锰酸钾溶液洗涤伤处,然后进行包扎,切勿用水冲洗;被沥青、煤焦油等有机物烫伤后,可用浸透二甲苯的棉花擦洗,再用羊脂涂敷。(3)受(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碱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4)受(强)酸腐蚀。先用干净的手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NaHCO3)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酸溅入眼中时,先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
化学实验室分级管理制度
一 化学试剂分级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按照性质分为有机溶剂和无机溶剂,有机溶剂常具有熔、沸点低、易燃、易挥发、难溶于水而易溶于有机溶剂等特点。无机试剂中要关注的是具有强腐蚀性的酸碱和有强氧化还原性的试剂。
化学试剂按纯度分为四级:
一级试剂:又称保证试剂,代号GR (Guarantee Reagent),也称优级纯,基准试剂也属于一级试剂,瓶签以绿色为标记;
二级试剂:又称为分析纯,代号AR (Analytical Reagent),瓶签为红色标记;
三级试剂:又称化学纯,代号CP (Chemical Pure),瓶签为蓝色标记;
四级试剂:又称实验试剂,代号LR (Laboratory Reagent),也称工业试剂,瓶签以棕色为标记。
此外,还有色谱纯试剂 (色相色谱GC,液相色谱LC),生化试剂BR、生物染色剂BS、国家标准物质GBW等规格标记。这些试剂在纯度上虽然不同,但化学性质上确是相同的,在安全使用与保管上有一致的要求。
按安全管理之需,化学试剂传统上分为六类:爆炸品、易燃品、强氧化剂、强腐蚀剂、剧毒/品及放射性试剂。此外,随着用途需要的变化,某些本来安全的试剂,会成为一定时期的管制品,如醋酐,本无危险,但成为毒/品制造原料后,就成为安全管理中的管制品了。
易燃液体分三个等级:
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小于4℃如汽油、丙酮、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
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4℃至21℃之间的液体,如酒精、甲醇、吡啶、甲苯、二甲苯、正丙醇、异丙醇、乙酸戊酯、丙酸乙酯等;
三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1℃至45℃之间的液体,如煤油、柴油、松节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