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低温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防爆型冰箱内。
2.腐蚀性化学品宜单独放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储存柜或容器中。
3.爆炸性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应分别单独存放在专用储存柜中。
4.易燃易爆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毒害性化学品的储存方法可分别参照规范性引用文件执行。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应与相禁忌的化学品混放。
5.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应泄漏、生锈和损坏,封口应严密,摆放要做到安全、牢固、整齐、合理。不应使用通常用于贮存饮料及生活用品的容器盛放危险化学品。
6.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单一品种存放量在规定的有限数量范围内的,在同一储存柜中存放时,无需适用隔离要求。
7.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5l或25kg。
8.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易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或两天的用量。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
9.实验台上易燃液体存放量不应超过一天操作所需数量,剩余化学品应放回适当的储存区。10.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超过规定的,应在实验室外设符合要求的专用储存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