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了解易燃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防火规则。
二、实验室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实验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实验室防火工作按日常管理范围由各室责任人具体负责。责任人应保管好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掌握各种基本的灭火方法。
三、实验室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四、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对消防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五、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导线、插头插座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发现漏电、跳火等应立即通知电工修理,严禁私拉电线。清洗用的油料、酒精、丙酮等由各室责任人妥善保管在密闭容器内,放于确定的安全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七、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验室。每天下班前,由各室责任人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八、实验工作人员应对来做实验的人员、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之了解必要的安全常识,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气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工作人员不随便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过程中,若因操作不当使电线或电器设备起火时,首先尝试切断总电源开关,再使用四氯化碳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来将火扑灭,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十、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处,同时着火人员迅速趴在地上,或者直接用水灭火。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要轻易使用灭火器以防人体冻伤。
十一、实验室禁止乱堆杂物,消防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十二、使用易燃易爆物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人员必须事先熟悉其特性和有关知识。如学生实验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实验人员应在学生实验前向学生详细讲授安全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加强指导,注意观察。
十三、易燃易爆物质要分类贮存,定期检查,防止自燃或其它意外事故。
十四、使用氢气、乙块气等易燃气体进行实验的实验室必须符合有关要求,通风良好。内存氢气、乙块气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密闭,使用前必须进行试漏检查,以防氢气、乙块气外逸或空气渗入而发生意外。
十五、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最少的数量。钢瓶必须牢牢固定,以免碰撞摔倒,发生意外。绝不能在靠近暖气,直接日晒等温度可能很快升高的地方使用。压缩气体钢瓶使用时,必须装上合适的控制阀、压力调节器。这些部位绝不允许涂抹油脂和润滑剂。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搬运压缩气体钢瓶必须小心注意轻搬轻放,避免摔倒撞击。
十六、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所有药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贮存室和柜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有特殊性质的药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无名物、变质过期的药品要及时清理销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药品。
十七、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十八、使用易挥发易燃液体试剂(如乙继、丙酮、石脑油等)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绝不可在明火附近倾倒、转移这类试剂。十九、进行加热、灼烧、蒸馏等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热易燃溶剂,必须用水浴或封闭电炉,严禁用灯焰或电炉直接加热。二十、使用酒精灯时,灯内燃料最多不得超过灯体溶剂的2/3。不足1/4时应先灭灯后再添酒精。点火时要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绝不可用另一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灭灯时要用灯帽盖灭,绝不可用嘴去吹,以免引起灯里酒精内燃。
二十一、易燃液体废液,要用专用容器收集后统一处理,绝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以免引发爆炸事故。
二十二、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源,如遇停电停水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
二十三、应该做到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实验人员与学生必须了解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消防知识考核,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