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是学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2017年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和回顾2016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和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院党委对此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听取了学院纪委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部署。稍后党委王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学院党委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和教育厅党组的工作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学院科学发展、干部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党委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学院党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要求贯彻到学院工作的全过程。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力度,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亲自批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以身作则,亲自讲授廉政党课。党委中心组多次学习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专题传达学习《准则》和《条例》。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了对所分管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权利行使的监督和检查,把纪律挺在前面。
坚持“一岗双责”。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逐步推广在招生考试录取、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等重要环节,组织参与的领导干部、评委专家、工作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学院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与新晋升的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学院纪委同20多个中层干部进行谈话,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使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学院党委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17次中心组的学习,领导班子召开了4次民主生活会。学院各个基层党组织也按计划组织了学习及召开了民主生活会。通过学习,学院各级党组织把贯彻《准则》、《条例》变成每一名党员的自觉行动。特别是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贯彻《准则》、《条例》不走样。学院纪委认真负起监督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
学院党委制定了党内法规的学习方案,把党内法规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基层组织学习、党课、党员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了实施。加强理论学习指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下发了《习近平系列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资料。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参观了锦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各基层党组织参观了锦州市苹果园、塔山等廉政教育基地。纪委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利用学院短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0多条,利用党政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党课、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不断构建层次清晰、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立体教育体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狠刹“四风”
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纪委继续以反对“四风”为重点,注意“四风”新动向,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关键节点,从点滴抓起,持续加压。转发了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和“升学宴”的通知》。学院纪委出台了《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实行“双报告”制度,有效减轻了教职工反映强烈的大操大办、互相随份子的负担。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例行节约等规定的监督,“三公经费”同比下降。积极督促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师生制度,不断完善师生权益维护机制,积极回应师生诉求。坚持院领导接待制度,定期听取师生意见,及时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督促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学术道德教育活动。优良的党风促进了政风教风,带动了学风校风建设,广大师生对干部作风满意率不断提高。
(五)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依法依规治校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学院纪委围绕人、财、物等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坚持讲原则、讲规矩、讲程序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师生的根本利益、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开展“小金库”及教育乱收费预防工作;全过程监督各类入学考试、招生录取、教职工招聘等工作,确保“阳光招生”、公平录取和决策透明。严格的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依规治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使“监督既是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又是对干部的最大信任爱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六)强化源头防治,惩治预防腐败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学院纪委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学院党委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纪委也不断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审计相关制度。
(七)做好日常工作
组织召开了2016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纪委工作,制定了2016年纪委工作要点;监察审计部门做好日常工程审计工作,完成省教育厅对我校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接待工作;完成了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专项的财务审查工作。
2016年,党委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院纪委坚决履行监督责任,不断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洁氛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上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够;二是个别领导干部、教职员工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对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清,估计不足,侥幸思想依然存在,少数人不收敛、不收手,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三是日常监管不到位,抓早抓小不够,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
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以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为实现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讲话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讲话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重要论述,落实好“两个责任”。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在实处。
(二)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认真组织学习,推动党的十八届六届全会精神落到具体工作中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中,要按照集体研究、民主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遵守党委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用制度管人管事。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律,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关键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始终心存敬畏;要从自己做起,身边人做起,构筑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要注重在选人用人上把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监督,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放松监督。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学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强化纪律意识。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搞圈子文化和不遵守组织原则,严格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受纪律”的要求。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严禁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加强对学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院重大改革和决策情况的检查力度,纪委协助党委对学院改革举措、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建设项目资金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学院管理高效运转,督促管理人员勤政廉政,逐步把纪律审查作为经常性工作。
(四)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主要抓手,强化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每季度党委会议要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实际问题,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形势,搞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年终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主要负责人要约谈一次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每半年约谈一次分管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并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反馈。纪委继续执行对学院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切实加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标准,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健康开展。
(五)进一步加强对关键领域的监督制约
强化对关键领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强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严查在干部竞聘中拉票等行为,做好干部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严把用人的政治关和廉洁关;加强对财务管理、财务预决算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育收费、奖学金发放,科研经费的监督;加强对学院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推进中层领导干部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查找管理漏洞、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物资采购的监督,加强对招生、考试监督;加强对学术诚信的监督;督促各单位(部门)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修订规则、程序、流程,推动构建整个学院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六)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学院纪委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及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搜集线索,突出监督执纪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严格防范自主招生、工程建设、科研经费、招标采购、后勤管理领域利益输送等问题。
(七)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坚决纠正“四风”,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从重处理,对规避监督、隐秘“四风”问题,从严处理,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要进行约谈并令其做出检查并予以相应处理。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节礼、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举办和参与“谢师宴”“升学宴”“办寿宴”、借婚丧嫁娶敛财等“四风”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八)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不断完善宣传教育制度,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以先进典型宣传教育为主,同时发挥反面警示教育的作用;把教育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等各个环节;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广大师生廉洁自律,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纪律教育为核心、警示教育为特色、廉政文化为引领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格局。积极参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
(九)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继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继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主业,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纪检监察队伍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自身硬”为标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的各项要求上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履职能力。
同志们,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长期艰巨的任务,又是现实紧迫的工作。我们在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把从严治党的任务体现到议事决策、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中,建立责任传导、压力传导、作风传导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有鲜明特色优质高职学院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