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05-27浏览次数: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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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2021年成果申报及成果推荐相关事项的通知》(辽制评办发〔20211)的文件精神,2021年度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申报及成果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学院现组织开展该成果的申报工作,我院限报2项,具体要求见附件2现将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2021年)(附件1),一式份(附电子版)

二、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申报表(2021年)(附件3),一式份(附电子版)

三、成果具体情况及实施案例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507,电子版发送至lnpckyc@126.com

报送截止时间:2021611日    

联系人:孙丽华13840658955

附件1 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2021年).docx

附件2 关于开展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2021年成果申报及成果推荐相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3 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申报表(2021年)(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专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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