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学院收到《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12号),经学院领导批示,请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牵头,人事处、实训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校企合作办公室等部门配合,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工作。
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附件2.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要求,填写《附件1.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中相关项目,经主管领导审阅后于3月18日前将填写完毕的《附件1.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邮箱。
电子邮箱:lnpckyc@126.com
联系人:孙丽华 联系方式:13840658955
各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如下:
招生就业处:01、02、03、04、07项
实训处:05、06、21、22、23项
教务处:08、09、10、19项
人事处:14、15、16、17、18、
学生处:13项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11、12、20、24-45项
校企合作办公室:30,31项